海南查处医疗废物处置不当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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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10:13 中国环境报 | |||||||||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日前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不按规范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海南省医院管理学会门诊部及海南港岛医院分别处以3000元和2000元罚款,并责令海南骨科医院、海港医院、海口市琼山区防疫站门诊部和海口市琼山区皮肤性病防治所4家医疗单位限期整改。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卫生厅、海口市环保局及市卫生局近日联合对海口市部分
经查,海南港岛医院今年来对医疗废物未作处理,暴露堆放,对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处置和最终去向等情况未作登记,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管理制度;省医院管理学会门诊部将医疗废物混同生活垃圾处理,对医疗废物未分类收集,且未按规范包装和堆放,对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处置和最终去向等情况也没有登记,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管理制度。其他如海南骨科医院、海港医院、海口市琼山区防疫站门诊部和海口市琼山区皮肤性病防治所等医疗单位也存在类似的问题。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上述单位给予行政处罚或责令限期整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