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公务员实行禁酒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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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10:39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广州电】广州开发区最近对公务员发出禁酒令,除特殊情况外,禁止在工作日午间饮酒;禁止在值班时间饮酒;禁止着制服饮酒;禁止在公共场合酗酒;禁止酒后驾驶机动车;执法人员在非公务时间禁止着制服出入酒楼和娱乐场所;禁止接受执法当事单位或当事人的宴请;禁止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违反以上规定,则要受到每次扣罚机关工作目标奖金300元,一年内累计违反3次以上者,给予年终考核不称职的惩罚。
据介绍,本规定适用范围是广州开发区党政机关、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群众团体,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