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伤残证要换新颜 将重新确认登记持证者身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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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10:52 新华网 | |||||||||
已使用了14年的《革命伤残证》就要换新的了。昨日记者从长春市民政局获悉,即日起至本月底,长春市所有持伤 残证件的伤残人民警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民兵民工及革命伤残军人,要携带本人户口、身份证原件、原伤残证件及二寸近 期彩色照片一张,到其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办理新证的发放手续,有关部门将对持证者身份进行重新确认和登记,并实现 全国联网。
新证不仅增加了防伪性能,而且还把一证“一分为二”——一证是便于随身携带的身份证明,一证用来领取相关抚恤 金或保健金,还增加了使用年限的内容。长春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主要是为了方便持证者,比如在遭遇丢失证件的 情况时,不致于影响到领“金”时的正常使用。(记者王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