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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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11:51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村账乡(镇)管”,是在不改变村寨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的前提下,村组委托乡镇农经部门代管集体财务,管账不管钱的财务管理制度,是规范和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的一种新模式。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当地实际,景洪市制定了实施方案,按照“统一核算办法、账据表册、集中会审、报账结算、财务公开”的原则,制订操作规程及配套的监督、奖罚制度,由乡镇农经站代管辖区村组财务,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预防,确保集体资金安全。该市自2002年起首先在普文镇城子、嘎洒镇曼掌宰两个村委会开展了两年的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了一整套以货币资金管理、开支审批、财务送审集中办公、票据管理、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等管理制度和办法,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以记“流水账”为主、坐收坐支,村组干部用钱随意性大,自己花钱自己批准报账等财务管理混乱的局面。村组干部用钱,凡要报账入账的所有收支票据,必须经村组民主理财小组逐项讨论、审核签字后,再交乡镇经管组集中会审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才能报销入账。每月集中一次会审做账,张榜公开财务,使农村财务管理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在总结试点的成功经验上,该市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村账乡(镇)管”工作实施方案,于今年2月起在全市所有的乡镇全面推行此项改革。各乡镇成立了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主办会计、资金管理员、票据审核员岗位职责,广泛开展财务清理,形成完整的会计资料,交镇农经站管理。对村组支出票据,实行限额联审,明确审批限额。各村会计把民主理财小组讨论通过、签字后的收支单据交镇农经站,集中办公审核,审核后加盖“同意报销”印章,才能报账入账。镇农经站汇总记账,编制财务表向村民公开。 赵汝碧(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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