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法院通过骨龄确定聋哑嫌犯为未成年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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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13:46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6月24日电(夏红领、朱立毅)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近日通过骨龄鉴定,确定一名聋哑的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因此对他进行了从轻处罚。 今年3月,一名男子在德清县新市镇仙潭路一家童装店内进行盗窃时被当场抓获。经查,这名男子共盗走现金3880元和手机一部,赃物共计6284元。然而在审讯中,这名男子一直没有开口出话,原来,这名男子为聋哑人,并且是一名文盲。
由于不知道这名男子的具体身份,无法确定其真实年龄,因此,法院决定对他进行骨龄鉴定,以便准确定罪量刑。4月20日,浙江省湖州市运动技术学校得出鉴定结论,这名男子的骨龄为17.6周岁。 德清县人民法院认定这名男子为未成年人,而且又是聋哑人,因此对他从轻处罚,以盗窃罪判处这名男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5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