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六龄童钻进高速路护栏被撞伤 谁之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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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15:00 新华网 | |||||||||
因高速公路的护栏有破洞,一六龄童钻进玩耍时被汽车撞成重伤。家长为此把路政部门和高速公路公司告上法庭。日前,天津市二中院终审判决涉案高速公路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受害男童明明(化名)是天津市东丽区人。2003年8月22日13时许,6岁的明明与两个小伙伴(一个7岁,一个5岁)从津京塘高速公路K114+700处,穿越隔离网在路面上玩耍。案
因明明违反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规定,被交管部门认定负全责。但是,明明父亲认为明明之所以受伤,与高速公路隔离网破损有直接关系,于是提起诉讼。一审时,法院认为除男童家长负主要责任外,判决路政部门赔偿其医疗费的10%,即2600余元,高速公路公司没有责任。原告和路政部门均提起上诉。 天津市二中院审理认为,高速公路设置隔离网实行封闭是为了防止行人、非机动车、牲畜等进入,隔离网的管理企业负责对该隔离网进行维护,发现破损应及时修复,保障隔离网的防护功能。案发当时,明明等人进入高速公路时,隔离网破损,已经丧失了防止行人进入的功能,说明管理人有过错。因此,判决涉案高速公路公司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的10%。 有关人士说,此案给高速公路经营企业提了个醒,隔离网破损一定要及时修复,切不可掉以轻心。(完)(高立红、刘军)(来源:新华网天津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