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设“禁燃油区”鼓励餐饮业使用天然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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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2:01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魏黎明 通讯员 任宣) 昨天下午,广州市计委负责人向省、市人大代表视察组汇报工作时透露,2006年,饮食服务业用户的在用锅炉将全部使用天然气。另据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从根本上消灭燃油“黑龙”,明年上半年,广州拟在老城区设定“禁燃(油)区”,相应的处罚条款,均已在已提交审议的《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修订草案》有所体现。
据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透露,该局正在拟订“划定高污燃料禁燃区”的相关规定,并将呈报市政府批准立项。据了解,规定将在老城区划定时间、划定地段,禁止燃油,只能燃烧管道燃气,禁止范围则包括锅炉燃料。目前,广州已选定花园酒店等5个企事业单位,进行该项“锅炉油改气”工程的试点。2005年上半年将正式出台“禁燃(油)区”的通告,届时配合2005年底天然气进广州工程的实施,争取在2006年正式执行“禁燃(油)区”的规定。部分热电厂等国家政策有所倾斜的燃油单位,是否在禁燃范围,目前还在讨论中。 据介绍,对于不执行规定的企事业单位,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处罚条款,对此,环保局负责人表示,他们已在送人大审议的《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修订草案》中,增加了相关规定。该修订草案将在8月份经市人大初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