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牛的”状告“牛肉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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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2:4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6月23日,河北福成养牛集团总公司状告淮北市小肥牛火锅城商标侵权纠纷一案,在淮北市中级法院开庭。这是淮北市第一例商标侵权纠纷案。 原告河北福成养牛集团总公司诉称,其分别在1999年11月21日和1999年12月14日取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其对餐馆、旅馆等服务项目及肉、加工过的肉等商品享有“Fucheng福成”牌注册商标专利权,两个商标的注册有效期均为10年,被告
被告辩称,其在2004年2月开立了淮北市小肥牛火锅城,自开业以后从未使用过“Fucheng福成”商标,不存在侵犯原告商标权的行为,原告所诉称的行为是在此之前其他人的行为。被告以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分别围绕自己的主张提供了证据,相互发表了质证意见。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王俊永 王惠玲 本报记者 石放)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