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平谷龙家务村:土地股份制改革是怎样变形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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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5:56 新华网 | |||||||||
孔凡友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因为反映村里土地股份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而遭毒打。 孔凡友是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镇龙家务村村民。他家有一台“铁牛55”,三里五庄的村民总请他帮忙耕地。
5月26日,一个自称张辛庄王利祥的人一个下午就给他打了3个电话,要他第二天一早去张辛庄南头帮着松一块地。27日早晨5时,对方又打来电话,催他尽快去。他开着拖拉机到地头儿,有两个人在树底下正等着他。他准备问从哪儿耕起,突然一个人从后面把他抱住,另一个就抽出茶杯粗的镐把子往他两腿上抡。他眼看有一棍往脑门上打来,就用胳膊挡了一下,结果镐把子断成三节儿。 此时,一位遛早的老人从庄里出来往这边走,那两个人就撇下镐把子跑,孔凡友追上去20多米,摔倒在地上。 经医院检查,他右腿断成3节,左腿断成两节,右胳膊粉碎性骨折。那两个人回头对他说:“知道为什么打你不?谁叫你事儿多!” 这是孔凡友挨这一顿黑棍的来由。他后来听说,那个张辛庄叫王利祥的,实际上已经去世多年了。 一年每人才分了55元钱 孔凡友是龙家务村的村民代表,虽然他这个代表是村干部委派的,但是他会上爱提意见,村里要形成什么决议,别的代表早就等着举手通过,他就是不举手。 村支书刘保田曾当面指斥他:“别的村代表都给村里出主意,哪像你这样跟村里对着干的。” 他和村里“抓破脸”是在今年4月的一次代表会上,他对龙家务村实行一年多的土地股份制不满,“老百姓把土地都交给村里经营,去年一年每人才分到手55元钱。现在,村里20%以上的户开始买粮食吃,55元钱够吃几天?”刘保田回答他说,没粮食吃那是不会过,不会挣钱的人是废物。 记者问孔凡友,20%的数据怎么来的?“龙家务就这么多人,背也背得出来。” 据了解,龙家务有240户,700多口人,沟沟坎坎都算上共计950亩地,是夏各庄镇土地股份制改革第一个试点村。 之所以搞股份制,按照夏各庄镇镇长李玉富的说法,是因为老百姓前些年种地赔钱,积极性不高,有些人弃地不种;此外,夏各庄镇平原地人均4分多一点,加上坡地也就一亩半,农业是低产出部门,农民仅靠种着几亩地难以致富。要扩大产出,必须走集约化、规模化的路。村民以入股的形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交由村里经营,村里有了土地使用支配权后,通过租赁土地招商引资增加收入,秋后按股给村民分红。 截至2003年年底,龙家务村引进了17家企业,出租土地200多亩,收取租金41万元。但让村民没想到的是,年底给村民分红,每人100元,扣去相关费用,到手的钱是55元。村民分得的红利仅占全村实际收入的2.6%。 该村党支部副书记张玉国说:“100元钱的分红确实少。”据他介绍,去年村里财政非常紧张,勉强拿出这笔钱。在头一年能这样就非常不容易了。而财政紧张的原因是村里把钱投入到为企业服务上了,“要给企业通电通水通路,这三通就花去了100万元左右。但是村民不理解,为什么这么多土地租出去,就发这么点钱?等以后发展好了,分红自然会多起来了。” 张玉国认为股份制还是能让农民得到实惠的,“土地股份制以后,你可以出去打工挣钱,我们经营土地给村民分红,两份收入。” 据北京某报报道,龙家务村引进一个化肥厂一下子就解决120多人的就业问题。记者在村里和某企业签订的合同上也看到,企业招工优先考虑本村村民。但是,实际上,17家企业并没有解决这些已经把地交给村里的村民的就业问题。张玉国也不否认,周围的企业并没有招用多少本村的村民。 “现在打工挣钱就那么容易?像我这样上了年纪的人,出力气没力气,干其他的不会。有地还能指望产点粮食。”村民秦书清还是觉得有块地心里踏实。她给记者算了笔账:在没搞股份制之前,每人一亩三分地,能够浇得上水的,或者老天开眼、雨水充足的,可以收三茬庄稼,一茬稻子,一茬小麦,一茬玉米,算起来怎么也有三、四千斤粮食。“这些粮食,不管能否卖成钱,总归怎么也饿不着。” 张玉国说:“农民有小农意识,只看到眼前利益,今年粮食涨价了,又有补贴,他们就又想种地了,不往远处想。” 村民是否自愿入股 龙家务村的土地股份制改革是从2002年冬开始的。第一步就是让村民签《土地流转协议》。按照该协议要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必须坚持自愿、有偿、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农户出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李玉富和张玉国也一再向记者强调,村民参加土地股份制完全是自愿的,“愿意要地的,还可以种自己的地;不愿意的可以交给村里经营,招商引资。” 孔爱军是最后一个交《土地流转协议》的。她回忆说:“当时他们跟我说这事儿的时候,我说‘我们家打算要地,你们准备给我哪一块儿’;村干部说要地可以,‘但是哪一块儿就不能保证了,也许给你一个偏僻的地方,可能没有水,到时候你别埋怨’。我就想如果没有水,种了不是白种吗,没招儿了就随大伙儿吧。” 村民程桂凤告诉记者:“我签字的时候,有条款的那一张我都没有见着。人家咋说咱咋听。”马秀英更是现在也不知道股份制到底是个啥,“没人给我说,咱一个农村妇女也不懂,”不过有一条她知道,她原来的地她说了不算了。 宋佩满反映说:“当时我签字的时候瞅都没瞅。因为村干部说得多好听:你的地给村里经营,你什么也不用操心了,农业税各种费都由村里出,你就等着秋后分红。但是什么坏处他们一个字儿也没有说。” 其实,《夏各庄镇龙家务村土地股份制章程》中有一条这样的规定:“合作社年终决算亏损,暂不分配,以后年度产生利润弥补亏损,再进行分配。”孔爱军说,“如果大家伙儿早知道这么一条,我肯定有80%的人不会入股。” 记者了解到,《土地流转协议》和《夏各庄镇龙家务村土地股份制章程》,在村民上访之前,村里都没有把它们发给村民。 夏各庄镇镇长李玉富承认,龙家务的村干部有些地方做得不好,其中就有“该发的没有发”。 而作为对龙家务村土地股份制规定最详细的这部《章程》,跟《土地流转协议》和镇村领导入股自愿的说法存在明显的冲突,该《章程》总则第三条规定:“实行土地股份制的范围:全村所有能用于经营的土地全部股份化。” “搞股份制应该全村人投票” 对于龙家务村的试点,夏各庄镇镇长李玉富认为,“龙家务土地股份制搞得不太好,主要原因是村领导不按章程办。”但是他觉得:“这是个人问题,不是方向问题,不能因为干部犯错误,就说土地股份制有问题。土地股份制是退不回来的,股份制从本质上还是保护农民利益的。” 孔爱军说:“股份制不是不好,如果按照章程,合法合理,老百姓受益了,大家就承认它,不能假借股份制为名损害老百姓的利益。” 孔令臣也说:“搞股份制,谁说了也不算,应该全村人开大会投票决定。” 记者在村委会办公室看到张玉国“随便”拿出来的和企业签订的合同,上面写着双方的合作期限是2003年~2033年。记者问他:“国家规定土地承包30年不变,现在过去5年了,你们和村民签的协议也是25年,你跟企业签30年,后面5年你们怎么保证兑现?”他说:“25年后还不知道什么样子呢,到时候再说吧。” 记者在平谷区国土资源局了解到,实行土地股份制,进行招商引资建厂办企业,改变了土地经营性质,是一定要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批的,但是该局至今没有收到任何相关材料和申请,也不知道有这回事儿。 平谷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改革办的重要职责就是推广土地股份制。土地股份制要走的程序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拿出一个方案,讨论通过,本着农民自愿的原则,不用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因为不改变土地的经营性质,并不盖工厂。记者以目前普遍实行的招商引资询问他这是否改变了土地的经营性质,他解释说,以前上边号召这么做,叫建村级工业大院。 按照他的说法,土地股份制是让老百姓充分享受到土地的经营权,核心是保证农民的收益权。他说,实行股份制后,集体如果租赁出去1亩地,租金是2000元,那么这2000元不算集体收入,农民虽然没有经营,但是他有收益权,集体要把这笔钱返还给他。由于税费改革后,集体没有任何费用来源,所以经济实力不太强的村镇,可以留下一部分作为公积金,用于基础设施开发,但是给老百姓的不得少于70%。 如果不返还给农民怎么办?他说,目前还没有听说这种情况。县里专门从农口抽调了8名处级干部组成督查组,入村镇查访,发现问题随时解决。(记者董伟)(来源: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