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儿子非亲生妻子赔夫六千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6:38 齐鲁晚报 | |||||||||
本报讯 由于亲子鉴定显示两岁的儿子并非张某亲生,北京东城法院以妻子李某有过错为由,判决李某赔偿丈夫6000元精神损失费。 2001年,曾因生育问题离婚的张某与李某再婚。今年初,李某提出离婚,并要求丈夫支付儿子抚养费。张某要求做亲子鉴定。而鉴定结论显示,儿子与张某没有血缘关系。愤怒的张某要求妻子赔偿损失8万余元。
双方在法庭调解下达成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儿子由李某自行抚养;李某一次性赔偿张某6000元精神损失费。 (新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