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声援“撞人的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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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6:42 北京青年报 | |||||||||
《被抢的哥撞翻抢劫少年》的法律专家观点引起读者强烈反响 本报记者报道 昨天本报在热线版《被抢的哥撞翻抢劫少年》的“新闻链接”中请法律专家评论了的哥马师傅的行为算不算正当防卫的问题。昨天,本报接到多位读者的来电,对法律专家的看法表示不赞同。
退休教师刘先生认为,如果马师傅在几天后又遇到这几人时开车撞人的做法不排除有故意伤害之嫌。但当时马师傅面对着5名持刀行凶的大男孩,开车撞人的举动应该属于正当防卫。他觉得马师傅的精神应该得到提倡,如果每个人面对歹徒都能勇敢站出来斗争,就不会助长歹徒的嚣张气焰。 医务工作者张先生也认为,当时在危险的情况下,马师傅用车撞倒其中一人有何不对?如果马师傅的行为不能算是正当防卫,那么他又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张先生告诉记者,马师傅如果因为撞伤一个劫钱的大男孩而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话,他和他的一些朋友愿意为马师傅捐款,支持他的正义行为。 昨天,还有一位没有透露姓名的警察也谈了他的个人看法。他认为法律专家的观点在实际中并不适用。“在当时的情况下,司机考虑的不应是法律,而是如何抓住行凶者。”这位警察告诉记者,他也处理过一些的哥、的姐被劫的案子,但这些的哥、的姐不是当时吓呆了,就是给了钱不敢追,马师傅勇敢的做法是最好的结果。“我很佩服这位司机。” 昨天下午3点左右,记者在垂杨柳医院的骨科病房并没有看到被马师傅撞伤的那个大男孩。医护人员告诉记者,他正在接受手术。在他病床前的一张卡片上,记者看到这名17岁的少年“右胫腓骨下段骨折”,但院方没有向记者介绍他的病情。 作者:李天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