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检察官铿锵辩“性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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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7:01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廖卫华通讯员林静)“女人就该在家里相夫教子吗,这种传统社会性别意识当然要挑战!” “男人承担养家糊口的社会责任,社会对男人的责任期望更高,还能让男人在家带孩子吗?”昨天下午2时,海淀区检察院317会议室,辩论激烈。一方是15名女检察官,另一方是10名男检察官。他们正在接受“参与式社会性别培训”。
近年来,与家庭暴力有关的刑事案件不断增长,为使检察官在办理家庭暴力案件时,注重对受虐妇女权利的保护。昨天开始,海淀区检察院在全国检察系统率先开展为期三天的“参与式社会性别培训”。 海淀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玲说,举办该培训是希望提升检察官的社会性别意识,正确认识家庭暴力,把社会性别视角纳入检察实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赵颖和社会性别与法律问题专家陈敏应邀主持。 她们从男女的生理性别意识导入,通过提问好男人和坏女人的评价标准自然引入到男女的社会性别意识,引导检察官们思考传统社会性别意识对男人和女人的负面影响。 “由于长期遭受家庭虐待,忍无可忍的受害妇女一怒将丈夫杀死,这种案件在公诉或处理是否应当和普通杀人案相区别?”陈敏在会场上向大家接连提问。昨天的讨论,男女检察官通过激烈辩论后形成了共识:社会应当对男女提供相同的机会。 此次活动是海淀区检察院开展的“预防和控制家庭暴力”科研合作项目的组成部分。同时,该院将派出一名检察官,专门到加拿大学习国外执法机关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规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