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把国有资产评估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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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7:44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孙黎明)市国资委昨日首次透露,为防堵国有资产流失“黑洞”,日前,我市已开始在市属国有资产的评估环节中推行备案、核准制。 据了解,评估是保证国有资产阳光交易的关键环节之一。按要求,市属国企的改制、资产转让、收购、破产、发行股票等14种情形,必须事先进行评估。
市国资委产权处人士表示,一般说来,评估前国企账面净资产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整体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批复后才能实施交易行为;而涉及金额3000万元以下的,只实行备案制。备案后,评估报告生效。(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