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前哈市公安局特事特办 16岁“黑孩子”落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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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8:27 东北新闻网 | |||||||||
“感谢警察叔叔,我终于不再当‘黑孩子’,终于可以参加中考了……”24日下午,拿到户口本后,看到上面自己的名字,16岁的佳红哽咽了。 佳红(化名)是个苦命的孩子,她6个月大的时候就被狠心的父母遗弃。据佳红的养母于凤娣回忆:1988年,她在哈市民乐小学任教,因为病休,自己在家开了一个托儿所。一天,一位本地口音的中年妇女,抱着一个6个月大的女婴来到托儿所。于老师看到,这个孩子
看到孩子的母亲再也不来看她,于老师意识到孩子是被抛弃了。心地善良的于老师没有遗弃她,而是精心照料着可怜的佳红。1993年,佳红5岁了。于老师准备为孩子正式办理收养关系,为孩子落户口。管区的火车头派出所民警答复她,要落户口必须先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证。但是由于于老师已经有了自己的孩子,不具备收养条件,导致孩子的户口一直没有落上。期间,由于于老师的爱人患了脑出血,生活需要照顾,加上3个孩子,于老师的生活越来越艰难。许多好心人都找到于老师提出想收养佳红,但是于老师始终没有同意。 时光飞逝,转眼又过了11年。今年,在哈市第38中学上初中的佳红就要参加中考了。因为没有户口报不上名,佳红和于老师急得满嘴是大泡。 23日,于老师带着佳红来到了哈市道外公安分局政治处,说明了情况,哀求他们帮忙为孩子解决户口问题。政治处主任马明仁被于老师的事情感动了,指示政治处工作人员兵分数路,火速为孩子办理户口问题。在与哈市公安局户政处沟通后,24日,终于以最快的速度为佳红落了户。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黑龙江晨报刘学钢 刘 娜) [编辑: 孙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