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管员拉绳维护交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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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8:29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徐宏文) 昨天,记者在中山公园长宁路凯旋路路口看到,一名交通协管员拉起了一根绳子帮助自己维护交通秩序。交巡警部门表示,交通法规中并没有对这种行为进行规定,如果拉起的绳子对市民造成了伤害,市民有权要求赔偿。
拉起绳子的交通协管员陈先生告诉记者,拉绳子只是暂时现象,由于原来一小段人行道改成了非机动车道,所以怕有的市民不了解,被车撞到,所以拉起了绳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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