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文件下发 重大突发事件须上报中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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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8:40 新华网 | |||||||||
昨天上午,一套具体、细化、针对市一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以“中共北京市委文件”名义下发,该套内部监督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试行。市纪检委官员透露,北京是全国第一个制定并公布具体、细化党内监督制度的城市。市纪检委常务副书记冯书亮透露,党内监督条例共有十项监督制度,北京市目前细化落实了前七项,对于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三项较新的监督制度,北京市结合中央有关要求正在调研起草过程中。他同时引述中纪委法规司有关人士的话表示,全国目前还没有一个省市制定并公布如此具体
重大突发事件须上报中央 首都地区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事故、紧急灾情、疫情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市委须上报中央。对于重大、特大的突发性事件、事故和灾情,应在事件发生后的3小时以内报送有关情况。对重要情况应当报告而瞒报、谎报、漏报、缓报或干扰、阻挠上报的党员领导干部,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处分或处理。不得阻拦、压制信访人 对采取署名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责任归属本机关的信访事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告知信访人受理情况及办理期限。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压制信访人依法检举、控告。对那些应当受理而不受理或无理由久拖不决的信访事项的责任人,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陈峰)(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