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重大突发事件随时报中央 不可阻拦信访检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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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8:54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中新社电 中共北京市委昨日首次正式发文,明确首都地区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事故、紧急灾情、疫情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须上报中央,其中重大突发事件的情况须随时上报。瞒报、缓报及干扰、阻挠上报的中共党员将受到相应处理。 昨天,北京市纪委会同该市市委办公厅等部门首次向媒体公布了一份名为《实施〈中共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监督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的文件。这份以中共北京市委名义发
根据这份文件,首都地区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事故、紧急灾情、疫情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须上报中央,同时需要报告的还有此间官员民众对中央政策、重大情况的反映、要求、建议、重要的社情民意,以及某一阶段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等五项内容。 北京市委还规定,中共官员配偶、子女受聘于三资企业、外企、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相关情况须上报。其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及配偶、子女出国留学、定居的情况亦在汇报之列。 又讯 北京市委《实施〈中共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监督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的文件中,规定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压制信访人依法检举、控告。对那些拒不受理或无理由久拖不决信访事项的责任人员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北京市委要求,对责任归属本机关的信访事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信访人受理情况及办理期限。对署名的信访事项,须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向信访人反馈,信访复查一般须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