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清欠“一把手”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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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8:55 河北日报 | |||||||||
在年底前完不成清欠任务的市县,省政府将通报批评,并暂停该市县的建设用地审批 本报6月24日讯(记者阎锐)记者在今天召开的“6·25”土地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对失地农民补偿清欠工作,省政府明确要求各市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务必在6月底之前逐项拿出清欠措施,在年底之前清欠完毕。
据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已清理出历年累积的拖欠农民征地补偿费3.79亿元,截至目前,全省已清欠1.18亿元,尚有2.6亿多元没有到位,共涉及6个设区市。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已由省监察厅与省国土资源厅专门组建清欠工作联合办公室,以求进一步摸清拖欠现状,做出相应的清欠计划和工作进度表。联合办公室将逐月派人到有关地区进行督导。对于在年底之前不能完成清欠任务的市县,省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暂停该市县的建设用地审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