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去“斩首”画面体现传播良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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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9:19 沈阳今报 | |||||||||
陆高峰短短3个月,恐怖分子就接连斩首了3名人质,恐怖分子的嚣张与残酷未见收敛,但是新闻媒体在传播斩首事件时却开始趋于理性。特别是此次韩国人质被惨遭斩首的报道,与前两次媒体报道美国两名人质被斩首的血腥恐怖相比,使我们看到了媒体良知回归的曙光。据媒体报道,此次阿拉伯语的卡塔尔半岛电视台虽然在当日播放了金善日被斩首的录像,但是出于“公众心理承受”能力的考虑,删去了血腥的斩首经过。而韩国信息通讯部在23日就针对金善日被斩首的画面有在互联网上传播的可能性,设立了24小时紧急监视系统,以便
与此次媒体对斩首事件进行有节制的传播不同的是,在前两次人质被斩首的报道中,国外一些媒体,特别是网站,大都对人质被斩首的过程进行了详尽的报道。血腥的斩首经过被毫无保留地展现在读者和观众面前。这种“真实”的报道,一方面在满足一些人的好奇心和窥视欲的同时,违背了新闻伦理,也体现了媒体对被害者的残忍和不人道。另一方面,媒体这样做也对恐怖活动起到了助纣为虐的效果,因为恐怖分子要的就是人质被斩首情况被媒体广为传播,进而在受众中制造血腥恐慌的气氛。令人遗憾的是,一些包括受害人质所在国在内的媒体恰恰在传播人质被斩首的经过时,毫无节制,从而在无意中成了恐怖分子的帮凶。国内一些媒体在传播斩首事件时虽然有所节制,有的媒体进行了马赛克处理,但是人质身首分离后的血腥画面仍然被众多媒体刊播。这显然有点过火。 世界上不少国家都从媒体伦理和法律的角度,对传播血腥暴力过程特别是画面进行限制。在今年4月份美国人质尼克·贝尔格被恐怖分子斩首之后,一些美国教师帮助学生找来斩首录像观看,还有两名电台主持人在节目中居然播放人质遇害时惨叫的片段,并且还放声大笑。这些无良传播者无不遭到强烈抗议,有的还为此砸了饭碗。 媒体负有维护公众知情权的责任,但是公众的知情权有些是合理的,有些是不合理甚至是畸形的。如果媒体对此不加区别地一味迎合,则有可能因为对事件当事人的伤害和对社会“善良风俗”的伤害,而违背新闻伦理甚至法律规定。因此,媒体在传播恐怖事件时理应有所为有所不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