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定保险资金投资海外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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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9:43 华声报 | |||||||||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马德伦日前透露,目前国务院已原则批准保险资金投资海外市场,外汇局正在和保监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研究推出保险公司外汇资金买卖、外汇资金境外运用政策。这意味着,现有近80亿美元保险外汇资金不久可望投资海外市场。 马德伦在北京举办的“走向国际资本市场的中国保险业”论坛上介绍说,当前,中国保险外汇资金除少量同业拆借和购买境内外币债券外,主要是存放在境内商业银行,没有其
从国际上看,外国保险公司管理着全球40%的投资资产,其资金运用率为90%以上。为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国外保险公司的资产配置在产品和地域方面都是多元化的。在地域上,国外保险公司总是将相当一部分资产配置在海外市场,以防范本国经济的系统性风险,在全球取得一个相对较好的收益。“因此,支持国内保险资金境外运作具有一系列重大意义,”马德伦说,中国保险资金投资海外除对行业自身发展有利外,还将提高整个金融业的国际形象;拓宽资金流出的渠道,有助于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等。 马德伦介绍,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划分的43个资本交易项目,目前中国有近一半的交易项目已基本不受限制或有较少限制,包括居民在境外购买、出售或发行货币市场工具、居民向非居民提供商业信贷、金融信贷、担保、保证和备用融资便利等;有约四成交易项目受较多限制,如居民在境外购买、出售或发行资本市场工具、衍生工具等;严格管制的项目仅有一成多。而国外保险机构通常可以从事的海外证券投资业务,在中国正是对境内机构限制较多的资本交易项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