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制止给商业外资“超国民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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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9:43 华声报 | |||||||||
中国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日前在全国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在商业领域吸引外资过程中,对于为招商引资搞形象工程而急功近利、不惜代价,给予外资“超国民待遇”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 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今年年底中国将在商业领域取消对外商投资的地域、股权和数量限制。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于2004年4月发布了新的《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
黄海说,大型跨国零售企业将会进一步加快在中国扩张的步伐,各地应高度重视,抓紧研究对策,确保平稳过渡。 他认为,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管理,有序开放。各地要全面理解、严格执行8号令,一方面要简化程序,扩大开放;另一方面,要吸取过去的教训,避免越权审批、盲目发展的问题重演。 权威数据表明,截至2004年5月底,中国共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270家,批准开设了4184个分店,实际吸收外商投资约38亿美元,营业面积约720万平方米。(来源/经济参考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