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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国企须聘法律顾问(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10:14 燕赵晚报
  本报讯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法律上的支持和保障。昨天,我省召开了全省律师服务国有企业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会议提出,今后,各列入改制计划的国有企业,都要聘请律师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参与企业改革、改制各个阶段的操作过程。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省、市领导柳宝全、李文起出席大会。

  国企改革涉及体制、机制和制度的转换与创新,涉及国家、企业及个人利益关系的调整,包含经济、民事、行政等诸多复杂的法律关系,仅靠企业自身的力量,很难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律师是具有丰富法律知识与专业技能,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门人员,律师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可以为改革提供准确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有效避免法律风险,保证改革规范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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