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审查北大清华等19所高校财务状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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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10:15 北京青年报 | |||||||||
按照2004年的年度工作计划,国家审计署对高校的审计工作正在逐步展开。记者自相关部门了解到,此次被纳入审计的高校共有19所,包括北大、清华、大连理工等。审计署将对这些高校2003年度的财务收支、教育收费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 此次开展的专项审计,包括高校和医院两项。审计署副审计长刘家义日前表示,对于高校的审计调查,侧重审查高校财务管理状况、收费情况、投资情况,并注重揭露重大违
据悉,由国家审计署太原特派办和地震气象审计局组成联合审计组,已于5月24日进驻北大;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也于6月10日开始,对大连理工大学财务收支、教育收费、对外投资等情况进行审计和调查。审计署沈阳特派办在大连理工大学贴出公告,希望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向审计组提供与反映信息,信息主要涉及四大方面:对学生的不合理、不合规收费情况;收入不入账、自行设立小金库情况;支出或投资不合理、无效益或损失浪费情况;重大贪污、受贿、挪占公款等经济犯罪线索,并公布审计组24小时的联络电话。 除了公布审计组的联系电话,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办还在北京大学网站上发布《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规定》,规定了审计署工作人员的“八不准”,内容涉及审计署工作人员在北大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包括“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安排住宿;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不准无偿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不准无偿使用被审计单位的通讯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的费用”等。(记者齐雁冰) 相关专题:财政部审计署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