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突发事件应随时上报中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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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10:53 南京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北京市各级党组织的一把手,从24日开始将受到一系列党内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北京市委24日发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监督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首次对党内监督制度进行了具体落实。 这七项规定是《关于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规定》、《关于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的规定》、《关于述职述廉的规定》、《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规定》、《关于信访处理的规定》、
《关于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的规定》明确首都地区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事故、紧急灾情、疫情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须上报中央,其中重大突发事件的情况须随时上报。对重要情况应当报告而瞒报、缓报、漏报、谎报,以及干扰、阻挠重要情况通报的中共党员将被严处。其中,构成纪律处分的,将按照《中共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关于信访处理的规定》要求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压制信访人依法检举、控告。对那些拒不受理或无理由久拖不决信访事项的责任人员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