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标准明显偏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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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10:53 南京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李金华说,现行征地补偿标准明显偏低,实际补偿中又往往执行不到位。个别不法分子甚至大肆诈骗征地补偿款,严重损害农民利益。2001年4月,私营企业华海公司在得知武汉市政府准备征用江汉区后湖乡两个村805亩土地的情况下,通过该乡有关领导引荐,未经任何审批手续,分别与两村签订了对上述土地联合进行开发的合同,“特别”规定,如遇国家征用该地,华海公司保证对两村每亩地的补偿不低于10.8万元和12.5万元,若国家征地补偿高于上述价格,则超出部分的80%或全部归华海公司所有。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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