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细化党内监督制度七项新规监督一把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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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11:20 新晚报 | |||||||||
新华社北京电 (记者谭亚凌)北京市各级党组织的一把手,从昨日开始将受到一系列党内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北京市委昨日发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监督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对党内监督制度进行了具体落实,并从发布之日开始施行。 此次共出台七项规定,包括《关于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规定》《关于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的规定》《关于述职述廉的规定》《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规定》《关于信访处理的规定
北京市纪检委常务副书记冯书亮向记者介绍,北京在一些具体规定上有所创新。比如对于经过警示谈话仍无改进的党员领导干部,将直接给予诫勉的组织处理措施,并对其适用范围作出严格限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