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南沟矿难4责任人受审 判决结果下周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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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12:12 新华网甘肃频道 | |||||||||
新华网兰州6月24日电(赵锋柴成旺)甘肃省会宁县人民法院6月24日公开审理了白银市小南沟煤矿4名监管责任人,判决结果将于下周公布。 2002年12月22日21时20分,白银市平川区境内兰州金城旅游服务(集团)小南沟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1名矿工遇难。事故发生后,这个矿的矿长张营不但不及时组织人员抢救,还故意隐瞒事故情况,采取销毁瓦斯记录、班前记录等手段,并采取私了的办法,
会宁县人民检察院6月24日以滥用职权罪对小南沟煤矿监管责任人:白银市平川区煤炭安全监察局局长王俊英、副局长李生荣和吕佐顺、平川区煤炭管理站大水头分站副站长蔺强提起公诉。据了解,4人在得知小南沟煤矿发生事故的确切消息后,便共同协商隐瞒,不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直至2003年1月2日群众集体上访,才使事故得以调查。 据了解,小南沟煤矿2001年经过安全整治,但当时并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矿长安全资格证等“四证”,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2003年,小南沟煤矿被白银市有关部门永久性关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