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航班延误旅客将有条件获得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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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15:17 北京日报 | |||||||||
补偿条件:仅限于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延误 补偿形式:现金补偿、购票折扣、里程赠送 本报讯 (记者涂露芳) 记者从民航总局获悉,下周将公布关于航班延误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但仅限于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延误,也不会对具体补偿制定统一标准。目
据了解,今年一季度,全国民航航班正常率仅为77.41%,低于国际上80%的行业水平,民航总局希望指导意见的出台能显著提高国内航空公司的航班正常率。民航总局从5月份已开始就航班延误补偿方案向各航空公司征求意见,并建议采取三种补偿形式:现金补偿、购票折扣、里程赠送。 不过,民航总局明确表示,航空公司不用对天气、机场、空管指挥等非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对旅客进行补偿,这意味着旅客能得到补偿的机会并不多。目前,比较容易认定的航空公司延误原因主要是机械故障、航班服务纠纷等。航空公司普遍担心,航班延误原因认定复杂,没有专门的仲裁部门,是否赔偿容易引发航空公司与旅客的激烈争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