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人体贩毒罪犯被海口中院判处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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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15:21 新华网 | |||||||||
新华网海口6月25日电(记者卜云彤)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举行公判大会,人体贩毒罪犯周平、陈健民被执行死刑。 2002年11月,黑龙江省龙江县人周平出资从云南省瑞丽市购买密封包装的海洛因196粒582.27克。同月10日、12日和16日,周平先后纠集刘艳忠(已判刑)雇佣付秀锦、江辉(均已判刑)等人将毒品吞入体内运至海口市交由孟献花(已判刑)等人贩卖。公安民警在
2003年4月,海南省琼海市人陈健民在云南省瑞丽市吞下密封包装的海洛因109粒后回到海口市。4月27日和5月2日,陈健民通过他人分别将3粒海洛因共计9克贩卖给徐泽兴(已判刑)等人,其余海洛因则藏放在其货车工具箱内伺机贩卖。5月9日,陈健民的货车在海口新港被公安民警查获,搜出海洛因98粒共计300克,民警随后又从其家中缴获海洛因8粒共计24.30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