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认定酒后驾车今起执行国家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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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17:11 北京晚报 | |||||||||
酒精浓度达80mg/100ml就算醉酒驾车 认定酒后驾车今起执行国标 本报讯 (记者王远 通讯员杨国平 于海波) 今天上午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的标准将从今天起做出重大修改:司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
交管局新闻发言人解释说,此前交管部门在执法中采用的是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3年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值与检验》地方标准,规定酒精含量高于100mg/100ml为醉酒驾车。今年5月3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国家标准,对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做出了新的规定。新规定对醉酒驾车规定得更为严格,但同时放宽了饮酒驾车的限度,改变了以往司机只要沾酒就算饮酒驾车的规定,而是依据较为科学的方法,对人体内的酒精浓度及对人体的影响做了充分考虑。但交管局新闻发言人表示,这并不意味着交管部门会放松执法力度,更不代表法律提倡司机可以少量饮酒。记者依据交管部门印发的《血中乙醇浓度与估计服入量对照表》推算,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小于或者等于20mg/100ml时,相当于喝了一听易拉罐啤酒或1两以下的低度白酒。 有关人士分析认为,这一重大改变有着“人文化”的一面,即有些人饮少量酒后对身体确实没有丝毫影响。但不同的人对酒精的接受能力不同,可能这个最低限量对某些人来说已经足以影响驾车;更让人感到担心的是,饮酒驾车本来就是老大难的问题,据交管部门统计,今年5月1日至今仅因酒后驾车而发生事故的就有53起,其中55人受伤,26人死亡;6月4日一天全市查处的酒后驾车有152起。如今处罚尺度放宽,司机们真有在酒桌上控制自己的能力吗?如此人文的规定会不会反而成为司机们“喝一点儿不碍事儿”的借口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