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霸州派出所刑讯逼供致死案主犯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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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21:37 新华网 | |||||||||
河北霸州某派出所刑讯逼供致人死亡案今天由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原派出所民警刘志庚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4月15号晚,河北霸州康仙庄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称一男子把一妇女推倒在地。当时值班的刘志庚等人,在没有办理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将这名男子强行带回派出所,对其进行盘问。在这名男子拒不回答提问的情况下,刘志庚等五人先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刘志庚等五人执行职务期间,非法拘禁他人,并在此期间使用暴力手段导致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志庚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它四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十五或十六年有期徒刑。(来源:央视国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