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取消近半行政许可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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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02:56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 辽宁省省长张文岳6月24日晚上主持召开了省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省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和省本级行政许可项目、行政许可主体的清理工作以及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配套制度。会议审议通过废止17件、修改32件省政府规章,取消行政许可项目609项。 根据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国务院的统一
6月24日晚上的会议审议通过了废止《辽宁省自行车治安管理办法》等17件省政府规章,修改《辽宁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实施办法》等32件省政府规章,废止省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 会议审议通过了省政府法制办关于省本级行政许可主体、行政许可项目清理情况的汇报。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国务院文件的通知要求,对省本级89个行政许可主体和省直各部门上报的1354项行政许可项目依法逐一进行了清理和审核。会议决定,取消行政许可项目609项,占总数的45%,停止执行行政许可事项21项;取消行政许可主体24个,占总数的27%,保留行政许可主体65个,占总数的73%。 在清理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主体、行政许可项目的同时,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结合实际,辽宁省还制定了两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配套制度:《辽宁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和《辽宁省实施行政许可程序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省法制办提交的这两部省政府规章。(罗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