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改票贿选?义乌检察院反贪局立案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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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05:19 新华网 | |||||||||
“有关佛堂镇宝山头村村委会主任叶芹化的举报材料,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今年1月4日已转给我们,现在已经立案调查。”6月14日,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毛青告诉记者。 本报3月26日在《浙江一市人大代表涉嫌改票贿选?》一文中报道,一封署名为“知情群众”的举报信向本报反映,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宝山头村村委会主任叶芹化为了能够当选
6月11日,记者又一次来到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其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成关潮说,直到现在,义乌市人大没有接到任何有关叶芹化贿选、涂改选票的举报材料,有关他违章建房的问题,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已经做出了处理,他让记者去市国土资源局了解。 6月14日,记者在义乌市看守所见到了宝山头村前任村委会主任叶志权,去年7月25日,他因职务侵占、诈骗被判处1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去年被判刑前,我向市人大、检察院寄过十几封举报信,反映叶芹化贿赂选民、涂改选票、违章建房的情况,一点回音都没有,判刑后,我又向看守所的检察室举报过好几次。”叶志权说。 义乌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骆华中告诉记者,今年初已收到叶志权的举报材料。据义乌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毛青介绍,对于举报材料中反映的问题,现在正做初步调查,尚未和被举报人接触,具体情况现在还不好说,她还请记者提供本报报道,作为开展调查的资料。 对于叶芹化违章建房的问题,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张李宁告诉记者,经过调查,建在宝山头村的房子是叶芹化的两个弟弟叶紫明和叶忠化的,所建围墙及门牌楼用地未经依法批准,因此决定拆除未经批准筑成的铁栅栏围墙及门牌楼。今年1月19日,义乌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送达《行政告知书》公告,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如果到6月27日围墙和门牌楼还未拆除,国土资源局将强制执行。(记者王亦君)(来源: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