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配套制度预防行政随意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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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05:55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靳曼)昨日,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建设经验交流会。据悉,我省开展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三项清理工作已基本结束,目前正在抓紧进行配套制度建设。按要求,各地、各部门在7月1日前要建立行政许可申请统一受理等四项配套制度。 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郑仲在接受记者
在制订配套制度时要注意:一是要有利于行政机关作出正确的行政许可决定,预防并减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随意性;二是要体现行政管理活动高效、便民的原则,把保护公民权益的合理程序制度化,免去不必要的程序或简化繁琐的程序;三是各类行为规范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公民基于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的信赖所作的行为,应得到行政机关的保护;四是要体现限制行政权力的价值;五是要促进公众参与。 相关专题:行政许可法7月1日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