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纳税人一个交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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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06:0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甘肃 康劲 一年后的今天,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李金华再次提交了一份让人触目惊心的审计“清单”。尽管从1998年开始,公众已经可以部分地接触到审计报告的内容,比如,1998年揭露的粮食系统6年损失2140亿元的瞠目事实,1999年水利部在洪水泛滥之时挪用资金的惊天大案……但是“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去年是
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必须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国家审计机关作为专门的监督机构,无疑担负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按照现代国家理论:社会的主体是公民,权力必然负责于公民。国家审计伸张的是民权,代表了公众监督,所履行的是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神圣使命。国家审计机关代表公民把审计信息向外公布,这样,公民的充分知情权才得到保障。 我们注意到,在去年的“审计风暴”之后,审计长李金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审计,统计,都属于政府行为,应该进行公开,以增强信息的透明度与老百姓的知情权。财政收入怎么用的,钱花得怎么样,应该给纳税人一个交代。他还说:过去我们往往把审计的重点放在什么罚款上,但这显然不是审计工作的本质。审计不是要去惩罚,审计的价值在于把审计结果公布出去,让社会舆论来共同发挥监督之职。 同时我们还注意到,虽然去年的审计报告翻起了企业的旧账,揭开了银行问题贷款的“盖子”,查出了地方财政挤占、挪用资金的丑闻,一系列腐败案件浮出水面,但是,一年时间过去了,有关司法或纪检部门对于这些典型事件的查处情况究竟怎样,社会公众始终不知下文。当然,我们不希望审计机关再扮演“处理者”的角色,但是,舆论希望对于审计机关曝光出的问题或单位,有关方面能给予积极的回应,对处理结果也同时做出令人满意的交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