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锦州分行与当地法院造假核销两亿元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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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06:09 三秦都市报 | |||||||||
2003年8月底,交通银行锦州分行的职工鲍宇与另两名同事向审计署举报,揭露锦州分行与当地法院联手造假核销巨额不良贷款,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违法、违纪问题。接报后,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紧急介入,迅速查清了有关事实。经查实认定,该行通过与当地法院联手造假,用伪造的法律文书核销了“不良贷款”本息达2.21亿元。审计部门称,这是国有资产流失的大案。
银行法院联合造假 根据规定,核销不良贷款有严格的法律程序,首先应该由信贷银行对拖欠贷款法人提出还款诉讼,管辖地法院经核实受理诉讼后向被告方送达通知,然后再进行开庭审理、判决、执行等程序,如果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告拖欠贷款方确无能力偿还贷款后,法院出具终结执行裁定书,银行才可按内部程序将这笔不良贷款上报核销。 但事实上,交通银行锦州分行与法院联手采取了一套完全违反法律程序和银行规定的作假核销办法。据调查,锦州分行与当地法院(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锦州市古塔区法院、锦州市凌河区法院)充分“沟通”后,由分行出诉讼费,法院在收钱后,既不送达通知被告,也不开庭,更不对被告执行,而是直接向分行提供大批量的案号,由分行的风险资产管理处核销科起草本应由法院经完整审判程序出具的全套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终结执行裁定书等),再由专人打印完毕后送到法院盖章,甚至有时由法院直接提供盖好章的判决书尾页,由锦州分行自己续头打印出完整文书。拿着这些看上去很完备的法律文书,锦州分行便堂而皇之地向上级银行上报核销。这套办法,锦州分行内部称之为“批量核销”。 就这样,仅在2000年至2002年间,总计175户企业的2.21亿多元“不良”贷款,在锦州分行和三家法院的违法操作下,借助盗用的236个案号、编造的110个假案号,从国有资产账簿上神秘“蒸发”了。 锦州市东方红宾馆曾为上级部门担保向锦州分行借贷260万元。这家企业不仅经营业绩良好,而且有一定规模的固定资产。但当贷款到期后,明知道东方红宾馆有偿还能力且已经在法院胜诉的锦州分行,不但没有采取有效手段进行欠款的回收工作,反而将260万元的贷款列入核销名单。本来已做好准备赔钱的东方红宾馆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也是一脸茫然,“这到底是咋回事?我也纳闷。” 但在交通银行锦州分行工作了十几年的举报人鲍宇看来,银行的做法值得“理解”,他说:“一些本可收回的银行贷款成了呆账,除了疏于管理的外在原因,还多与银行的内部贪污有联系。银行所谓的不良贷款成了‘蛀虫’眼里的肥肉。” 举报人险遭杀身祸 2003年11月11日,锦州分行造假事件的举报人鲍宇在自己家楼下遭到4名歹徒袭击,身上被刺数刀险遭暗害。锦州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后,根据线索排查了全市4000多辆出租车后,连续奋战10昼夜,抓获了行凶伤人的郭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以及背后买凶者、锦州分行风险处司机张某。经公安机关审讯,张某对买凶伤人的事实供认不讳。 “我的举报必然招致银行许多既得利益者的恼恨,打击报复是他们正常的反应。”鲍宇说,“其实银行内部的管理问题不是没人知道,而且他们造假水平也并不算高,但想真正查清里边的问题却绝非那么容易,因为,腐败就像一张网,你碰断了一个结,会有好多的人去为此修补,甚至不惜代价杀人灭口。” 由于了解到了许多银行内部的非正常情况,锦州分行2003年8月份让鲍宇这个工作能手下岗培训。气愤不过的鲍宇,到上海交通总行去检举分行的造假行为,没想到总行的一位主任说,假核销算不了什么事,并威胁道,要查出问题先处理鲍宇。 2003年底,由于案情复杂并伴有个人贪污问题,辽宁省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驻锦州,对此案进行调查。截至目前,已有7人被“双规”,1人被逮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