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不准”紧盯高招工作 教委把好“招生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07:32 新华网 | |||||||||
昨天,北京市教育工委对高校的招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高校需严格执行北京市四委办局颁发的《在高校招生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严肃招生纪律的若干规定》,要求每一名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十三个不准”。 “十三个不准”要求坚决防范招生工作人员与非招生工作人员相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降分照顾本单位或“关系”单位职工子女;不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要求学校录取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