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首问负责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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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07:50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凡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审批项目,必须坚决取消,不能打折扣,不能明减暗不减。暂时不能取消的,能下放的尽量下放,增加地方发展的自主权。”在昨日的会议上,于幼军强调,要规范目前仍保留的审批项目的审批行为,建立首问负责制等制度。 于幼军强调,对于前两次审批制度改革后仍然保留下来的审批项目,各有关单位要按
于幼军要求,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逐项公开审批项目的名称、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审批结果,以及申请审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确属不宜公开的要有相应防止“暗箱操作”的规定;要采取切实的措施保证政务公开,通过建立“首问负责制”、“办事承诺制”等制度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按照便民、及时的原则,通过联合审批、“串连”审批改“并联”审批、前置审批改后置审批等方式,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记者 储文静 实习生 童 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