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率先建立农田警戒线制度 8000万亩为底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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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08:11 胶东在线 | |||||||||
大众日报济南6月25日讯(记 者 李文明 通讯员 王大学 报道) 即将于7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确定,8000万亩基本农田将是我省一条不可逾越的底线。在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时立军就贯彻执行新《条例》提出要求。 据介绍,我省年消耗粮食在400亿公斤左右,按此计算,要保证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50
新颁布的《条例》规定,省、市、县人民政府要逐级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证书,并实行领导负责制;划定了全省基本农田保护的比例,要求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要划入保护范围,同时设立保护标志和档案;建立了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规定,除国家设立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重点建设项目外,其他建设用地不准占用基本农田。经批准占用的,要严格按照占一补一的规定,补划同等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实行基本农田复垦制度。规定,因挖损、塌陷、压占、淹没等造成基本农田破坏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要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的耕地不符合耕地要求的,应当按照被占用基本农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15倍缴纳土地复垦费。 目前我省共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71747块,划定保护面积为10035万亩,保护率为87%。 责任编辑:刘晔丽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