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场公判毒品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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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08:56 汉网 | |||||||||
今日是“6·26”国际禁毒日。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江汉、江岸、硚口、武昌、汉阳区法院同时召开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专场宣判大会,对26案34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宣判,分别判处死刑、死缓、有期徒刑和拘役,同时被处没收财产或罚金1000元至2万元。 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死刑的罪犯在公判会后被执行枪决。
这次被处决和被一审宣判的罪犯,分别犯有贩卖、走私、运输、非法持有毒品等罪行,无业人员和仅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占绝大多数。作案手段隐蔽、涉案毒品数量大、结伙犯罪多是这批案件呈现出的主要特点。 昨日被枪决的范贤斌、祝红军、董才良,“合作”加工毒品出售,由范提供原材料,祝、董租赁场地,先后两次将加工好的海洛因1400克交给范贩卖,2002年5月,三人先后落网,警方从其租住地查获海洛因1811.7克、添加剂、毒品加工工具等。死刑犯杨勇军邀约鲁建华、杨应霞(均已判刑)从武昌乘火车前往云南省昆明市后,转入缅甸取得毒品欲带回武汉贩卖,辗转回到武昌火车站,一下车即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查获海洛因3469.6克。 数千名群众分别在六个会场旁听了公判大会。 (记者李晓萌 实习生叶翩 通讯员涂莉 邢怡 吴艳)(来源:长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