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首次规范电视剧演职员字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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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10:29 新华网 | |||||||||
2004年6月25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规范电视剧演职人员字幕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规范电视剧演职人员字幕,防止引起歧义,造成不良影响,现特就电视剧字幕如何准确标注境外演职人员国籍或地区问题,作出如下规定:演职人员为外国人,则标明其国家,如安在旭(韩国);演职人员为外籍华人,则标注其国籍,如张铁林(英国籍),斯琴高娃(瑞士籍);演职人员来自台湾或香港、澳门,则标注其地区,如刘德凯(中国台湾),刘德华(中国香港)。
这也是广电总局首次对电视剧演职人员字幕有明确、详细的规定。(记者刘玮)(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