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话实说:基层法院如何化解集体上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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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10:3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近来,群众集体上访不断发生,而且很大一部分是“涉法上访”,不但影响群众自身的正常生活,而且也影响了社会稳定。 涉法上访是指那些已经或应当被执行机关和司法机关受理,或者是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中,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对于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作为与不作为所提出的申诉和控告未能如愿,转而向上级机关投诉,或者寻求法律程序之外的请愿活动。
发生集体上访案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各项重大措施的出台,社会矛盾逐渐暴露出来,集团性诉讼和群众性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增多;有的职能部门对涉及群众集体利益的案件缺乏慎重态度,处理不及时,不公正;少数审判人员办案方式简单,态度生硬,办人情案,关系案,引起群众不满;四是有的群众缺乏法律意识,不能正确行使诉讼权利,采取过激行为串联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集体上访。 大量的涉法上访案件,已经对司法权威提出严峻的考验和挑战。 有关人士曾经指出,群众上访或信访的问题,80%以上是基层应该解决也可以解决的问题。 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法院在解决集体上访案件时,有一套自己的做法:做好集体上访案件的预警、分析和处理工作,积极平息当事人的纷争,以达到基层案件就在基层解决的效果。 古田法院充分运用审判职能调整民商事、行政、刑事关系,依法公正地审理各类案件。在立案室设立审前调解法庭,对事实清楚的婚姻、家庭案件和民间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实行审前调解制,根据案情由调解法官提出调解方案,并邀请人民陪审员采取适时隔离调解法、调解前充分说理法、巡回调解法、自愿让利法、亲情化解法、明释劝导法、保持中立法、权衡利弊法等多渠道、多层次调解方式进行调解,最多一天调解调结案件达5起,当日调解结案率约占该庭调解结案数的50%,对调解成功的民、商案件当日送达调解书,以巩固调解成果。 在成立审前调解庭短短的17个月时间里,该法院共调结各类民事案件218件,审限内(5天)结案率和调解率均达到100%,自动履行率达到100%,调解后当事人都能按期自动履行,没有一件强制执行,从而彻底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做到“案了事了”,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 不久前,该法院成功解决了一起涉及28户下岗职工、在当地影响很大的合同纠纷。自2001年起,28户下岗职工就不断集体到县、市上访,并表示如处理不好还要继续上访,矛盾一触即发,成了当地社会稳定的极大隐患。为了彻底化解矛盾,法院工作人员向职工们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审前调解,做大家的思想工作,使多数不明真相的群众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 由于该案双方对案件中的工程造价争议很大,为此,审判人员及时委托专业技术机构进行鉴定,还邀请分管副县长参与协调,促使双方达成“双赢”调解方案,握手言和,成功化解了一起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 古田法院还制定了包括信访案件的接待、汇报、督办、反馈、查究和信访案件档案管理等一系列信访工作制度,对信访案件实行流程化管理,保证所有的信访案件都能做到有信必复、有访必答、有诉必理、有求必果。为确保制度落实,该院还把信访工作纳入干警岗位目标考核内容,充分调动干警重视信访工作的积极性。2003年,该院共接待群众来信77件、群众来访474人次,院长接待12日,接待群众50人次。 正是出于对集体上访的重视,多年来,古田法院实现了无越级上访、无群体上访、无恶性上访。 林章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