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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络警察 每天在做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10:46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记者郑阳经过特许,本报记者走进介于现实和虚拟间的网络,体验网警的工作生活—— “你看,这里红线闪动,说明这个登记的身份证有问题了。”郑革一边对记者说,一边迅速作记录。郑革是位警察,与其他警察所不同的是,他是网络警察,维护的是网络的安全。这是他对网吧进行日常监管的一个场景。网警们是如何开展工作的?又肩负着怎样的重任?6月17日,本报记者专程来到我市网警的排头兵———乐清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来了解网络背后鲜为人知的幕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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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鲜为人知:

  他们每天的巡逻在网上进行

  “他们或许没有过人的擒拿本领,从外表上看更像是科研机构的知识分子,但他们却拥有一个装满尖端科技的大脑,对计算机、网络了如指掌。”有人对网警这样描述道。的确,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系的郑革,戴着一副白边眼镜,显得文质彬彬。但他在网上“火眼金睛”般地作业,又给人一种很骁勇的感觉。

  “我们这支网络警察队伍既要拥有计算机专业知识,又要具备一定的网络案件办理经验。”科长朱光明向记者介绍。朱光明的这支队伍由七人组成,组建于1998年10月。当时温州很少人听说过“网警”这一词。

  网警们每天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进行网上搜寻,防范犯罪幽灵。这支队伍内部各有分工,有的负责保卫机关和企业的网络安全,有的负责寻找闯入和破坏计算机的“黑客”,有的负责调查网上经济欺诈和其他犯罪案件。据介绍,网警在接到遭遇“黑客”袭击的计算机用户的报案后,会立即带着精密仪器赶到案发现场,从遭遇“黑客”袭击的电脑中寻找线索,获取证据。

  警察是因对手而生的。

  网络是把双刃剑,给人们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网上犯罪也一路飙升。就乐清市而言,现有的互联网用户就有6万多,网络警察便诞生在这样的背景下。网警虽然年轻,但成绩斐然。2003年,乐清市公安局的网警们共破获各类网上违法犯罪案件60多起。今年1至6月份已侦破各类网上案件30多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6人。朱光明告诉记者,比起其他地方的网络犯罪而言,温州地区有关网络商业类欺诈案件要明显多些。

  “网络警察所做的工作并不亚于冲锋陷阵的刑事警察。”有专家这样认为。

  记者体验:

  工作挺枯燥任务很重要

  上午9时,在有关领导的特许下,记者充当了一回“网警”。

  郑革所在的网络监察室里的摆设,看上去有点像现代化企业的员工办公区,每个工作区都用木板隔着,桌上的电脑也没见什么特别之处。只是每张桌子前写着的“网监”两字,以及墙壁那个大大的“科技强警”字样,给人一种别样的感觉。

  记者上了网,在郑革的指导下,开始网警每天必做的工作,像在大海中捞针一样对互联网网站、网页的信息进行检索。时间不知不觉已过了好几个小时,记者渐渐感觉到网警的工作也挺枯燥的。郑革告诉记者,对互联网网站、网页的信息进行检索的目的主要是及时清除有害信息、主动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并将一些社情民意反馈给有关领导。记者还发现网警的工作每个时期都有重点。除了日常对网上的“黄色”传播和欺诈信息进行重点监控外,这段时间他们还对“欧洲杯”足球赛格外关注,以防有人进行网络赌球。

  “节假日是我们最忙的时候,因为这时候上网的人最多,最乱。去年大年三十,大家都在热热闹闹地看春节联欢晚会,我们却忙着查论坛。”郑革的话让记者深感网警的辛苦。

  网警出击:

  两家网吧被限期整改

  下午2时许,网监科的副科长包耀宇和郑革两位警察决定实地检查几家网吧。记者随同前往。

  网警检查的第一家是“天空”网吧。在检查中记者发现网警查得很细,不但将平时的记录和网吧负责人一一核对,还现场抽查了几张身份证,并对网吧的消防

  设备做了严格检查。这家网吧被网警查到了两个主要问题。一是消防通道不畅。网吧后门紧锁,不符有关规定。二是上网日志不全。根据有关要求,对上网登记者需保持60天的上网日志。

  网警当场责令该网吧限期整改。

  在随后的一家名为“星蓝”的网吧中,两位网警分工检查。郑革负责检查网吧的网络管理,包耀宇则重点检查网吧的消防设备。结果,郑革那边没发现太多的问题,包耀宇发现了该网吧的消防灭火器过期了。“这可不是什么小事,网吧这种人口密集的地方,防范措施一定要到位。”包耀宇马上责令网吧负责人限期更换。

  “又快到学校放假的时候了,接下来,我们还要加大对未成年人上网吧的管理。”包耀宇对记者说。

  网警故事:

  聊着聊着警察已到了身后

  “目前比较普遍的计算机犯罪,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类。”朱光明分析,“一是技术性破坏,如‘黑客’侵入、计算机病毒破坏等;二是利用计算机实施诈骗、贪污、窃取企业机密等;三是网上制作、复制、传播有害信息。”

  网络时代需要网络警察。但网警们面临的是一伙难以捉摸且难以确定的对手。

  难,方显网警英雄本色。

  去年11月7日深夜,一出租车司机在乐清市天成乡某村遭到两名歹徒持刀抢劫。案发后,当地警方开展调查访问,并没发现特别有价值的线索。案件一时陷入了困境。10日,获知该信息后,网警介入了案件。根据现场遗留的一件物证,网警当即确定了侦查方向。在温州市公安局网监处的支持下,网警进行了网上监控。当天就一举抓获该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万某。当警察出现在万某的身后时,目瞪口呆的万某吐出了一句很“经典”的话:“怎么聊着聊着警察已到了身后……”

  也是在该月,时隔没几天,郑革他们接到群众举报,称乐清有市民以某网站为名,进行非法传销,并多次召开投资介绍会,鼓动群众参与。短短的时间内,已发展会员上千人。网警紧急出动,与经侦大队联合组成专案组,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奋战,成功破获了这个影响极大的非法传销案。此案后被省公安厅列为2003年全省网侦优质案件。

  更有黑心的版主为了提高自己论坛的点击率,竟然故意在论坛里发布黄色的链接,给互联网蒙上了一层阴影。

  今年1月5日,该科室警察在网上巡查时发现温州某论坛的在线影视栏目中有了一篇题为“出租房真实偷拍的男女,第一次发,要顶哦!”的帖子,帖子的内容是三个打开就可以看的黄色链接。针对上述情况,网警马上立案侦查,经查,该发帖人名叫“吴某某”,为该网站的一个版主,其为了提高论坛的点击率,于1月3日在该论坛的在线影视栏目中发表了上述题目的帖子,网警对吴某某作出了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网警提醒:

  三种网络犯罪特别注意

  在体验采访中,网警们要求记者帮助呼吁,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借助了网络的便利,但有些陷阱不得不防:

  一是手机短信诈骗案件比较突出,它主要通过发送虚假信息来实行诈骗。警方提醒,千万不要相信来路不明的手机信息。

  其次网上购物诈骗现象日益严重。其诈骗方式:在网上发布虚假的信息,而有些商品和市价的差距太大。警方提醒,网上购物最好到有关部门备案的网站,尽可能当面交易,交易的数目不要过大。

  还有是手机有害信息,它们通过网络传播,包括黄色短信,虚假的中奖信息,不实的新闻信息。

  我国在2004年6月10日下午,正式开通了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http://net.china.cn),任何网民一旦发现违法和有害信息都可以在该网站上举报。

  温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提供两种方式进行报警:第一种方式是,向本地公安的网络监察部门检举揭发网络犯罪行为。第二种方式:电话报警,网民可以直接拨打110。

  网警感言:

  我们更需与时俱进

  当了一天的网警,记者对网警的工作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记者问包耀宇和郑革当网警最大的感受是什么?“我们更需与时俱进。”两人一致回答。

  “随着计算机犯罪活动的日益新颖化、隐蔽化,未来还会出现许多其他的犯罪形式。网警如果不能站在科技的最前沿,就不能及时有效地打击网络犯罪。”有专家说,“互联网是一个自由且身份隐蔽的地方,而人一旦冲破了某种束缚,其行为可能近乎疯狂。潜伏在人内心深处的邪恶念头亦如此。”

  在网警的桌子上,记者发现他们人手一本由公安部主编的《信息网络安全》杂志,郑革的那本杂志上划满了红线。

  “干我们这行的,不学习可不行。”郑革说。 热点回放:质监局长自杀事件震惊浙南闽东及全国各地,本报记者在福鼎听“局长夫人”等透露了一些内幕。———摘自昨日13版《出事前“翁局”喝了许多酒》

  热点声音:福鼎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的自杀让我想起韩国一个速冻水饺生产老板,他也是自杀,起因同样是伪劣食品,一个是奶粉,一个是水饺。所不同的是,质监局长自杀后,人们猜测更多的是局长背后是否存在腐败或其他,就没有人会联想到他有没有对不起消费者。而韩国的老板,他是因为觉得自己对不起韩国的公众和整个行业而自杀的。其实,我们一些工作人员都应该扪心自问,我的工作是否考虑到广大群众的利益了,是否尽职了呢,这种压力应该时时都有,而不仅仅在上级来检查时才会有压力。市区李先生

  热点回放:来自贵州江口县的刘建象已有多年的吸毒史。是戒毒所中4名艾滋病患者中最年轻的一个。

  ———摘自6月24日11版《与艾滋病吸毒者零距离接触》

  热点声音:才19岁的刘建象年纪轻轻就成为艾滋携带者,毒品真是害人匪浅呀。我听说广东有个三九脑科医院可以彻底阻断毒瘾,那倒是一些家庭的福音。可这毕竟是手术,是有风险的,而且还是以摧毁人的某些欲望为手段,违背人体自然规律的。所以,我们的年轻人呀,千万不要沾染毒品呀。苍南吴响明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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