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600万元王怀忠之妻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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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10:49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合肥6月25日电安徽省安庆市检察院于近日对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共犯、其妻韩桂荣依法提起公诉。 1999年1月至5月,韩桂荣向其丈夫、时任阜阳市委书记的王怀忠转达阜阳龙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马萍、总经理卢强(马萍丈夫)的多次请托,要求王怀忠帮助解决该公司与白金汉宫大酒店纠纷等问题。事后,韩桂荣先后3次经手收受马萍、卢强所送的人民币80万元,
1998年 8月至1999年8月,韩桂荣向王怀忠转达阜阳东方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周伟的请托,请王怀忠帮助解决公司贷款问题。事后,韩桂荣收受周伟及其女友送的人民币40万元,并且与王怀忠共同占有此款。 2002年王怀忠案发后,侦查机关依法扣押了王、韩夫妇人民币、外币、存单、借据(债权)及金银首饰、玉器等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41万余元,其中韩桂荣转移藏匿款物共计人民币509万余元。除受贿所得和合法收入外,王怀忠、韩桂荣二人对价值人民币480余万元的财产均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检察机关认为,韩桂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多次代他人向王怀忠转达请托事项,要求王怀忠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与其一起收受他人贿赂120万元;她还多次转移、藏匿自己掌管的家庭巨额财产,并对差额巨大的财产拒不说明合法来源,为其夫王怀忠拒不说明480余万元财产合法来源起到帮助作用,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