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最大人体藏毒案两主犯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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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11:14 新桂网 | |||||||||
新华社沈阳6月26日电(吴丹范春生)沈阳破获的近年最大一起人体藏毒贩毒案近日一审宣判,这一犯罪团伙的2名骨干,因出资购买、运输并贩卖毒品,数量较大,且系累犯,各被判处死缓。 这个5男3女的贩毒团伙中年龄最大的41岁,最小的24岁,4人有犯罪“前科”,其中李晓东曾因杀人罪被判死缓。
2003年8月,出狱后的刘显立与狱友李晓东秘密预谋将海洛因制成针剂出售,购买了相关设备及材料,并找到段景军帮助,从他人处取得勾兑配方。10月,刘显立和李晓东带着严士香、杨兰前往云南省,利用上述配方和设备,将海洛因制成1000余支针剂贩卖。 去年12月,刘显立、李晓东带上严士香、王洪艳再次前往云南,购得海洛因20余克、“麻谷”5000余粒,4人以人体藏毒的方式带回沈阳。12月16日,李晓东向方柏杰贩卖“麻谷”200粒。方柏杰转手贩卖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去年12月17日,李晓东再次贩卖“麻谷”时被抓获。刘显立、严士香、王洪艳等人也相继落网。 沈阳中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显立、李晓东出资购买毒品,亲自或指使他人运输毒品并予以贩卖,数额大,系主犯,又系累犯,但鉴于被告人所贩卖、运输的毒品已被大部分扣押,尚未造成巨大的社会危害,故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均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分别处以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另6名被告人也分别受到有期徒刑1年6个月直至无期徒刑的惩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