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乱收费取消执法资格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11:50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省治超办昨日透露,治超期间,执法人员的乱收费等五种行为将被曝光,并责令主管部门取消其执法资格,调离工作岗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一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构成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省治超办有关人员介绍,6月20日,全国联合整治超限超载。此前,交通部公布了治超执法工作的“五个不准”: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准上路执法;上路执法人员,不准不开
本报记者 薛辉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