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家在京中央国家机关领到土地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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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12:56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北京6月25日电(记者谢登科)25日是全国第十四个“土地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受国土资源部委托,在京主持召开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发证大会,向中纪委、中组部、中宣部、人民大会堂等116个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单位颁发了302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说,这是首都北京依法规范土地管理的重要标志,是
据介绍,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中央党政机关使用的北京市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二是机关事务分别属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人大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归口管理的单位使用的北京市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三是按国家规定其他纳入中央国家机关用地管理的北京市范围内的国有土地。 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采取“委托备案”的方法。即:由国土资源部委托北京市确定对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采取“委托备案”的方法。即:由国土资源部委托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直接办理土地登记发证,登记结果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国土资源部对委托的土地登记事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部、各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北京市相互沟通、积极配合、团结协作,有力地推动了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开展,并在法律政策、组织机构及业务开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到目前,列入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范围的7000多宗土地中,已登记发证2300多宗。 按照三年基本完成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总体目标,到今年底,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将基本完成,届时在京所有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将拥有护身符——国有土地使用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