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中小学50米内不许卖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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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13:44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7月1日起,加油站、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50米范围内的商店将不许卖烟了。昨日下午,我省举行烟草制品零售布局听证会,邀请了各方代表对即将施行的《福建省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暂行规定》(草案)提建议。据悉,这是全国首个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听证会。 加油站附近不设卷烟零售点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听证,我省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暂行规定(草案)作如下规定: 申请办理烟草制品零售点时,如果是违章建筑或待拆迁建筑;加油站和经营化工、油漆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商店;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内,以及距离以上场所50米范围内的商店,将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此外,对与食杂、食品、饮食、娱乐等服务行业无关的经营场所,原则上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 对于有一定规模的宾馆、酒店、娱乐等特别场所,因对内经营需要的;交通、通讯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零售点;大中型综合商场(超市),可不受合理布局间距限制。 省烟草专卖局有关负责人说,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省烟草专卖局借鉴了工商、公安等部门在中小学校附近场所不设置网吧、游戏场所的做法,对这些场所不予设置零售点。 本报记者 阙文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