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院校扩大自主招生 有关规则今天公布 敬请留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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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14:32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姚阿民金耘)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透露,在第三批各志愿正常投档录取完成后,招生计划尚有余额的高职与高专院校的专业将试行“放开”政策,即部分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扩大自主招生。 据介绍,“放开”的内涵是: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的需要,在市确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上自主确定语、数、外和综合四门总分的最低报名资格线;各校根据各个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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