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惩处一批严重毒品犯罪分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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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15:5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26日电(记者李京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克26日向记者透露,2003年1月至2004年5月,北京市各级法院共判处毒品案犯873人。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刑罚的罪犯187人,占毒品案犯人数的21.4%。据介绍,北京市法院判处的毒品犯罪案件的罪名集中在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自2003年1月至2004年5月,北京市各级法院共审结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类案件631件,占审结毒品案件总数的84.6%。其中又以贩卖、运输毒品罪为主。近几年来,北京市各级法院受理的毒品案件中
李克说,青少年参与毒品犯罪的现象不容忽视,近年来毒品消费和毒品犯罪出现低龄化趋势,尤其是摇头丸等兴奋剂衍生物类毒品的吸食和犯罪多有青少年参与。统计数字显示,2003年1月至2004年5月,北京市各级法院审结的毒品类罪犯873人中,作案时年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6人,已满18周岁不满25周岁的有106人,占罪犯总数的12.8%。从案犯的身份和职业看,毒品犯罪人员中社会闲散人员和农民的人数占了绝大多数。在判刑的873名案犯中,无业人员和农民(含民工)的人数占全部案犯的94.5%。他还说,从2003年1月至2004年5月各级法院审结的毒品案件中涉及毒品数量看,各类毒品总数量仅2万余克,这一数量同北京市统计在册的吸毒人员的吸食量上有很大的差距,表明还有相当一部分的贩毒人员未被抓获,未受到法律追究,有相当数量的毒品已经流入社会,毒品在一部分人群中泛滥的趋势还未得到有效遏制。因此,北京市面临的禁毒工作仍任重道远。 相关专题:国际禁毒日 | |||||||||